html模版法官汪洪變身“辦案女超人”
尤其是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和新勞動法律法規陸續出臺的影響,深圳中院勞動爭議案件呈井噴式增長,那年,汪洪審結610宗案件,其中調解428宗,平均一個工作日審結近3宗。她所承辦的案件沒有一宗超審限,沒有一宗因質量問題或工作作風被投訴,她也成為同事們眼中的“辦案女超人”。


原標題:法官汪洪變身“辦案女超人”

圖為汪洪。 資料圖ZEST擴大機

汪洪,女,1977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法學博士,2006年碩士畢業MATCH擴大機後,一直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審判庭工作,現為該庭庭長。曾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被評為全國優秀法官、深圳市勞動模范。

□ 本報記者 遊春亮 本報通訊員 王東興

勞動爭議案件關乎民生,卻瑣碎而單調。廣東省深圳市處於改革開放前沿,經濟發展日新月異,建設者大量湧入,勞動爭議案件常年居高不下,法官們經受著嚴峻考驗。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勞動爭議審判庭庭長汪洪身上帶著特區法官的顯著特點:既是專傢型法官又接地氣,善於在公平正義和人之常情之間巧妙地尋求平衡,還能在各式各樣案件中創設新規則,引領社會主流價值觀。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走進深圳中院,瞭解這位法學博士鮮為人知的辦案經歷。

深圳中院勞動爭議審判庭是全國法院首傢專門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審判庭,工作強度大、結案任務重。

2006年9月,汪洪進入深圳中院勞動爭議審判庭擔任審判員。自2006年11月開始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6年裡,審理勞動爭議案件2500宗、調解2000餘宗,連年蟬聯結案數第一名,成為勞動爭議庭建庭以來審理案件和調解案件最多的法官。

尤其是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和新勞動法律法規陸續出臺的影響,深圳中院勞動爭議案件呈井噴式增長,那年,汪洪審結610宗案件,其中調解428宗,平均一個工作日審結近3宗。她所承辦的案件沒有一宗超審限,沒有一宗因質量問題或工作作風被投訴,她也成為同事們眼中的“辦案女超人”。

有這樣一宗案件,一名大學生到一傢公司求職,因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未被錄取,大學生便以公司侵犯其就業平等權為由提起訴訟。經仲裁和一審,大學生均敗訴,案件上訴至深圳中院,由汪洪主審。汪洪發現本案的難點在於,公司並未承認是以乙肝病毒攜帶者為由不予錄取,而勞動法中無明確規定涉及乙肝就業歧視需要賠償的條文。汪洪經過深思熟慮,在庭審調查時查明公司認可不錄用這位大學生的原因是他為乙肝病毒攜帶者後,在勞動法中大膽引入民法的締約過失責任制度,酌情評定公司應賠償經濟損失5000元。雖然判決金額不高,但對於實現法律價值和社會效果來說舉足輕重。案件判決後,汪洪深入總結撰寫瞭案例分析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受到國內外實務界與理論界的廣泛關註。

汪洪說:“當事人一輩子可能就進一次法院,如果讓他們感到案件處理不公正,可能影響他們一生對法院的印象。”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汪洪對案件質量要求極高,每個案件都細心梳理,開庭前認真閱卷,歸納理順庭審重點,力求每宗案件都能讓當事人信服。

辦案6年間,汪洪的年調解率高達70%,小到標的額幾百元大到幾萬元的案件,無一起投訴,被稱為調解能手。

在長期的勞動爭議審判實踐中,汪洪摸索出一套特色鮮明的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方法——“三四五六調解法”,即“三個步驟、四項原則、五種技巧、六條慣用語”。這一調解方法在全市推廣後,得到深圳市法院幹警的一致好評,有效推動瞭全市調解工作的開展和深圳市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

汪洪告訴記者,先甄別案件類別、確定調解方向,然後摸清雙方情況、決定調解方法,最後抓住時機、開展調解工作,此為“三個步驟”;調解過程還要依據平等溝通、換位引導、留有餘地、保護勞動者利益“四項原則”,通過有效控制並管理當事人的情緒等技巧以及一些慣用調CROSSFIRE擴大機解語言,達到案結、事瞭、人和的效果。

在汪洪看來,勞動爭議案件確實需要調解,但需要創設規則時就一定要當判則判。

2013年,深圳一名高三老師陳某被學校以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為由辭退,他一紙訴狀將學校告上法庭,仲裁、一審均判陳某勝訴。汪洪接手該案後,發現這不是一起簡單的勞動糾紛,而是另有隱情。

原來,在老傢已有傢室的陳某在深圳與一女子同居多年並育有一個12歲的女兒,學校老師和同學都見過。學校召開校務會,認為陳某違背瞭教師職業操守,不適合再擔任高三班主任、英語老師。二審時,汪洪沒有考慮當事人的調解意願,判決陳某敗訴。汪洪認為教師不僅是一份教書的工作,尤其作為一名高三老師,對學生來說應為人師表,以自己良好的行為引導學生正確的價值觀。

汪洪說,雖然調解有時需要比判決多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時間和精力,還不一定被當事人理解,但該調解的時候再累也要去調解。如果一些案子因特殊情況不能調解,便需要經過判決創設規則,引領社會主流價值觀。

在同事們眼中,汪洪是車用重低音喇叭優秀的;在當事人眼中,汪洪是一名有著大愛的法官;但對於傢人,汪洪卻虧欠瞭太多太多。

聽說一年辦理600多宗案件,汪洪的大學同學不可思議地問:“這麼累,你值得嗎?”得知她常年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更是疑惑:“一個法學博士審理這種小案,不浪費嗎?”

汪洪希望在任何事情上都能做到平衡,而她所謂的“平衡”,就是在下班後先回傢陪孩子,等孩子睡著後繼續工作。幾乎每年過年,汪洪都會工作到大年三十,回不瞭老傢,就讓父母從老傢來到深圳團圓。

“人的價值體現分社會價值和個人價值,個人價值的實現當然無可厚非,而社會價值的體現也許更能讓人充實與滿足。”這是汪洪的座右銘。因為這句座右銘,汪洪幾乎沒有個人娛樂時間,也甚少出去遊玩。

身為勞動爭議審判庭庭長的汪洪,庭裡庭外擔負著更多使命和責任。

記者車用擴大機問:“擔任庭長後,不用每天在審判一線辦案,是不是有更多時間陪陪傢人瞭?”

汪洪笑著答道:“雖然現在辦案量少瞭,但感覺比以前更加忙碌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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